今天微軟正式宣布放棄對雅虎的收購 對投資者來說 應該算是好事吧~

雅虎在過去幾年內 廣告業務一直被google壓著打
原本跟微軟合作對抗google是最好的方案
可是楊致遠大概跟比爾蓋茲不對盤 死活不肯併
還把微軟最想要得到的廣告部門都給外包掉

通常併購跟反併購的手法都很固定 可是巧妙處各有不同
一般來說 有意併購對方的公司 可以是善意併購 也可以是敵意併購
往往是在前者失敗後 才會採用後者的方法

以這次微軟的作為來看 首先是善意併購 跟雅虎開始談價碼
雅虎明明不願意接受 可是為了爭取時間 與微軟虛以委蛇
不斷地抬價再抬價 試圖使併購案破局 讓微軟放棄

於是微軟決定轉為敵意併購 方法有二
藉由取得雅虎董事會大部分董事的支持來通過併購案
或是設法買入足夠的股份 來獲得對公司的掌控權
不過這一次微軟只有意買進16%的股權和雅虎的網搜部門

雅虎選擇將主力業務之一外包 則是常見也最有爭議性的反併購手法
我們可稱為crown jewel defence 就是把皇冠上最有價值的寶石賣了 對方就沒興趣再買

其他常見的手法還有green mail 也就是付錢給對方要他別買
golden parachute 就是如果management被解職 會得到大筆的compensation
white knight 就是找另外一家公司來買走自己的股權
pac man 就是反過吃對方的股權.... 諸如此類等等

這次的破局 再加上雅虎與google的結盟 將會有高達90%的市佔率
換言之 極有可能引發anti-competition act的制裁
也就是說 這恐怕僅僅是楊致遠用來拖延時間 爭取改善雅虎財務的緩兵之計
我很懷疑楊致遠有沒有本事翻盤 畢竟不是每個創始人回鍋都能有好成績
像是Dell還不就照樣搞砸 被HP追著打

而反過來說 這次的合作案 對雅虎恐怕是弊大於利
google若是趁機蠶食掉雅虎的廣告商 司法部又判決合作是違反托拉斯法案
那麼死得最慘的 也會是雅虎的投資者

換言之 如果最終失敗 雅虎很有可能一蹶不振
就算合作成功 長期下來 雅虎也難逃毒手
楊致遠現在唯一的策略 就是開發其他市場 爭取從別處獲得利潤

至於微軟 我很期待它吃掉facebook後會發生的事
如果將facebook跟msn等業務合起來 那麼google會有蠻大的麻煩的
當然 google若是將blogger picasa跟youtube合併 再想辦法吃掉skype
那麼情勢會變得非常非常地有趣~~~

事實上 去年十月就已經傳出google有意吃skype的消息
我一直蠻懷疑之前ebay沒事吃skype作啥 兩個業務範圍差蠻多的

總之 就等著看好戲吧~~~~ XD

ps 其實根據CFA的規定 就算是我們這樣的學生
也不應該發表這種沒經過徹底研究和分析的文章
不過我沒有建議買賣之類的 只是說說而已 應該沒犯規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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