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睡到快中午 然後一起床連飯都沒吃就趕到richmond去了
在路上的時候 我一直覺得車子怪怪的
好像有種用了很大的力氣 卻走得很慢的感覺

當我正在想 是不是這輛老爺車差不多該壽終正寢的時候
我才忽然發現...... 我一直都用2檔開..... =.=""

其實我也蠻迷糊的嘛~~

下午來了兩個律師 就開始講贈與跟遺囑的法律程序

首先呢~ bc是沒有所謂的遺產稅 但是有probation fee
整個流程是這樣的:

當一個人去逝之後 法院會先調查這人生前有沒有立下遺囑
查完之後 就會清查他所有的資產 列出清單(這就是probation)
然後 國稅局會來把稅收一收 剩下的就發出去給受益人

國稅局收的稅 不是遺產稅 是增值稅
當人死了以後 國稅局就會當作他賣出所有手上的資產
如果當時的價格高於他買入的價格 那國稅局就會收資產的增值稅

probation則是一種比較象徵性的費用 比起台灣那種遺產稅 算是很少的了
總資產在9,999以下 不收任何probation fee
10,000~25,000 收 208
25,001~50,000 收 208 + (財產-25,000)/1,000*6
50,000以上 收 358 + (財產-50,000)/1,000*14

付完這筆認證費 還有國稅局的稅之後 還有剩下的 就會分給繼承人了

當然 以上只是個大略過程 實際上比較複雜
首先是第一步 查有沒有遺囑
如果沒有遺囑的話 那麼就要看有沒有配偶/孩子/父母/兄弟姐妹

1. 沒遺囑 有配偶 沒小孩 --> 配偶繼承全部遺產
2. 沒遺囑 有配偶 有1小孩 --> 配偶先拿65,000 剩下的跟小孩平分
3. 沒遺囑 有配偶 有>1小孩 --> 配偶先拿65,000 剩下的她拿1/3 2/3是小孩的
4. 沒遺囑 沒配偶 沒小孩 --> 父母繼承全部遺產
5. 沒遺囑 沒配偶 沒小孩 沒父母 --> 兄弟姐妹繼承全部遺產
6. 沒遺囑 沒配偶 沒小孩 沒父母 沒兄弟姐妹 --> 遺產暫時被政府信託 直到找到最
近的直系親屬

要是有遺囑的話 那麼就會按照死者生前的安排
接下來 就先講怎麼訂定遺囑好了~~

1. 訂遺囑者必須要大於法定成年年齡 在bc是19歲
2. 遺囑一定必須絕對得要是IN WRITING!!
3. 上頭必須要有死者的親筆簽名
4. 簽名時至少要有兩個人同時在場見證

也就是說 如果是用錄影帶 錄音帶來留遺囑 是不被承認的
然後 死者的親筆簽名 不一定要是真的"簽名"
有些重病患者寫不了名字 畫個圈或叉也是可以的
最後就是 見證的人不可以是遺囑裡的受益人 否則他的部份自動無效

至於遺囑的內容 有幾個很重要的部份
1. 立遺囑人的名字
2. 取消所有以前訂定的遺囑
3. 指定遺囑的執行人
4. 有未成年小孩且配偶已不在世時 可指定監護人
5. 遺產分配
6. 簽名及見證

關於第二點 遺囑永遠是最後一份才是有效的
如果我每天寫遺囑 那今天寫的這份才是有效 以前是全部無效的

還有就是 結婚前立的遺囑 會因為結婚自動無效
除非有在遺囑裡寫明 是為了將要結婚財訂定的遺囑 那就有效
最重要的是 就算離婚跟分居 遺囑還是同樣有效的喔!!

再來是遺產的分配 有什麼東西算得上是遺產呢?
-所有"個人"名下的不動產
-所有"個人"名下的有價動產(如珠寶 傢俱 藝術品 車子...etc)
-所有"個人"名下的無形資產(如股票 債券 銀行帳戶...etc)

要注意喔~ 一定要是"個人"名下的才行 所有聯名的東西都不可以喔~

知道了這些後 最重要的部份 就是遺產的分配了~
法院的基本原則是:"你的錢要給誰是你的事"
在有遺囑的情況下 要給誰錢法院都是不管的
但是 對於那些沒分到 或是覺得分得不公平的人 是可以上訴的

比方說 我死了以後 立遺囑說錢都捐給慈善機構
可是我的老婆孩子都是靠我的收入過活 沒有其他收入
那麼她們就可以向法院上訴 聲請遺囑無效 然後可能就可以得到公平的重新分配

當然 這不代表上訴就可以無效化遺囑
假如我有一個兒子 一個女兒 我把錢全都給了女兒
兒子就很不滿 告上了法院

法院會看我兒子是不是依賴這個家庭 對家庭付出多少等等來決定
如果我有在遺囑裡寫下不給兒子錢的原因 比方說"他已經經濟獨立" "他非常不孝"
那麼我兒子上訴成功的機率 就會變得非常低了~

另外一個問題是 我可能在台灣跟這裡都有資產 那遺產怎麼算?
一般來說 當地的資產必須要照當地的遺產法去處理 沒有跨國這種作法
所以最好的方法 就是在有資產的地方 都依照當地的法律訂一份遺囑

還有就是結婚的問題 有些人在這裡結婚 還要回台灣再來一次
要是後來離婚 出現贍養費的問題 那就變得很棘手
像在這邊 不管是同居超過一年 或是離婚 配偶都有權拿一半 或要求贍養費
一個人要是兩邊都結婚 那台灣法庭會判 加拿大法庭也會判 最後可能就得要付一大堆

最後呢~ 是避免遺產被課稅的問題
像在台灣有遺產稅 要避免這種稅 可以利用保險的方式來弄
這是那個在電視上的daphne說的 她現在是台商會的會長
但詳細的作法 我不大清楚 想知道的話 可能要自己去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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