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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準會計師跟準分析師(不知道要到何時才能去掉"準"字),對於跟錢有關的事,我是絕對敏感的。我不會斤斤計較於小錢,我也熱愛花錢享受,可是我對錢有著無比的熱情,我愛死它們了。

對於那些已經發展到談婚論嫁階段,或者是將要結婚的情人們,想必對於錢的問題會有很多困擾。比方說誰要負責出家用的錢,要是離婚的話,財產怎麼分配等等。

對此,在本大師效法達摩祖師面壁九年後(?),終於思考出一個可行的方法。

首先,雙方先到銀行申請一個聯名帳戶,然後雙方可以每月依個人收入投入一筆錢。這筆錢的金額可以是浮動的(50%個人收入),也可以是固定的(每人每月$2,000)。

此後,所有的共同費用,像是一起出遊、一起吃飯等等的費用,或者是家庭費用,如房貸、水電、食物等,全部都由聯名帳戶支出。要是聯名帳戶的錢不夠,則雙方必須要同時投入等額的錢以支應共同費用。至於個人費用,就自己出自己的,包括你要送對方的禮物。這樣的話,要是離婚或分手,錢的事就一目瞭然。

簡單地說,假設現在我有位感情很穩定的女友,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在婚前,我們可以弄一個聯名帳戶,然後每月我投$2,000,她投$1,000之類的,作為我們共同使用的基金。平常出去約會、看電影、吃飯什麼的,誰付都無所謂,反正付多少就從聯名帳戶裡拿多少,不然就直接用聯名帳戶的debit card裡出。

每個月帳戶裡增加$3,000,一年就是$36,000。每個月雙方共同出遊的花費應該也不會超過$1,000,每年可以存下$24,000,三年就有$72,000(216萬台幣),也差不多夠辦個婚禮加蜜月。當然,要是每年兩人要一起出去旅行的錢,也是從這個戶頭裡出。

為了避免帳戶裡的錢被濫用,一人保管提款卡,一人設定密碼,這樣只有當雙方都在場時,才能動用帳戶裡的錢。不過,我想應該也不用防備得那麼嚴密,要是真的是一個爛咖,多半也撐不到談婚論嫁的階段。

要是分手的話,帳戶裡的錢就按比例拿走。像一開始我放$2,000,她放$1,000,我就可以領走帳戶裡的2/3,她領走1/3。

在結婚時,應該要先作好婚前協議書,聲明婚後財產的分配。這跟愛不愛沒有關係,也跟對雙方感情的信心沒有關係,只是很單純地要理財而已。

要是老婆婚後不想工作,那麼我們還是必須要保持同樣的制度,但要做一點小小的改變。

假設每月我收入$5,000,每月聯名帳戶需要$3,000作為共同花費,我先把這筆錢轉進去後,剩下的$2,000我保留$1,000,其他的轉到老婆的私人帳戶。年終獎金和紅利,或是其他特殊收入等等,因為老婆沒有在工作,聯名帳戶也不需要這筆錢,就直接兩人對分就好。當然,這一切都是設成自動轉帳的。

這樣做的話,不管是分手或離婚,財產分配就都一清二楚。老婆也不用沒工作就得要低聲下氣地伸手要錢,既然決定了要"男主外、女主內",那你賺的錢分一半給她,完全是她應得的。

私人的錢隨便愛怎麼用就怎麼用,誰都不可以去管對方,但共同的花費則必須要溝通好,沒有對方允許不能亂用。錢的事情理順了,大家都不用為此吵架。老婆不要想著要把老公的錢都抓在手裡,老公也不用怪老婆沒事買一堆衣服、化妝品,雙方都有自己的財務自由。

然後,世界就安靜了。

天啊,世界就安靜了欸!多好啊!

事實上,我認為我老婆也管不到我的錢,我只要很溫柔地跟她說:"My love,妳不覺得讓專業的會計師來理財會比較好嗎?(眨眼)"

沒錯!這就是另外一個讀會計的好處!家裡的錢都會歸你管!我真是太有遠見了!(得意)

要是剛交往的話,雙方的信任度和親密度都不適合本項制度。因此,站在會計師的角度來看(?),我認為有三種方法可以考慮:

1. Go Dutch,大家各付各的,分不清就平分支出。
2. 男方付第一個位數,女方付剩下的。比方說$83.76,男方出$80,女方出$3.76。
3. 總額低於某數字,男方出全部,否則僅出那部份,剩下由女方出;若是女方金額大於男方,則平分。比方說限制是$50,花不到$50就男生出;若是花了$92.27,男方出$50,女方出$42.27;如果是花了$138,那各出$69。

好吧,雖然2跟3看起來對男方有點不公平,可是男人也不要那麼小家子氣。畢竟錢再賺就有,女朋友又不是說換就能換的,對她好一點很正常吧。

要是我的話,我建議採第三種方法。第一種方法感覺像在算帳一樣,太疏遠了;第二種方法負擔太大,要是花了$9,001,你出$9,000,她出$1,完全不成比例。所以,第三種方法既不會打腫臉充胖子,也不會很小氣,更不會讓女孩子吃虧,是理論上和邏輯上最優化的作法。

唉,我應該轉行去當心理學家嗎?其實會計師也很適合我啊...真是讓人進退兩難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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