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這世上,究竟有沒有一個不會跟信眾拿錢的宗教團體?

自從日本的大海嘯之後,最近見到許許多多的新聞,從奢侈稅的開徵跟打房行動,到社福團體為了統一發票的財源傷透腦筋。

茉莉花革命在中東和非洲越演越烈,已經不知道是為了民主,還是變成了宗教鬥爭。

利比亞的內戰在短時間內難以結束,泰國的紅衫軍似乎又將捲土重來,北韓恐怕將會面臨有史以來最大的糧荒,巴基斯坦再度面臨了自殺炸彈攻擊,印尼也發生了大地震...

不論我們願不願意承認,我們所身處的世界,一天比一天地更加危險。

或許有些媒體的炒作在推波助瀾,買鹽跟吃海苔可以防幅射這種瘋話總能把一群人騙得團團轉。

但不管發生了什麼樣悲慘而不幸的事,我們總是可以見到很多非營利團體,為了幫助苦難中的人高聲疾呼、四處奔走。

當我還是個大學生時,有一天在校園中見到一男一女,身上掛著看板和捐款箱在募款。

他們是為了北韓為饑饉所苦的民眾而募款的。

而在他們向我說完北韓人民是如何需要我們的幫助時,我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因為我認為,在這種罔顧民生的國家,我們替它們養越多人民,它們就有更多錢去買更精銳的武器,維持更大規模的軍隊,這只會讓我們的世界更加不安全,也是損害我們利益的事。

如果他們是為了募款買武器,讓北韓人民跟金氏政權大戰,那我還有可能會支持,但幫助這些人茍且偷生,我沒有興趣。

之後的幾年,一直到我出社會後,也一直抱持著這樣的想法。

人民的苦難,不是天災人禍,而是政府的不負責任;

而政府的不負責任,恰恰是來自於人民的縱容與放任;

所以,我們必須袖手旁觀,讓人民自己在痛苦中覺醒與成長,凝聚力量去整頓自己的政府,自己把那些尸位素餐、吸乾民脂民高的貪官污吏們全都趕下台。

只有這樣,才能根治所有問題,一了百了。

後來進了商學院,我又有了更多的理由為自己辯護為什麼不願意捐款幫助他人。

我會說:"款項的去處和用途不明,我不能相信這些人會專款專用。"

或是:"反正捐了再多,最後也會被貪官污吏層層盤剝,我才不要提供這些傢伙嫖妓基金。"

如果捐款對象是慈X或法X山等宗教團體,我就會更嗤之以鼻,錢到了這些人手裡,只會被拿去蓋更加奢華的建築,不然就是被浪費光光。

神職人員是社會的蠹蟲,他們不事生產,只會消耗我們的資源,還得要我們花血汗錢去養他們?

不要把這些傢伙說得那麼崇高,看看哪個宗教團體最後不是假神之名,跟信眾要錢的?

這些人之所以需要信眾,不是為了要弘法,而是為了要有更多的財源罷了。

所以,我絕對不會捐款給任何宗教團體。

(如果你有著堅定的信仰,認為我是在污衊你的宗教,我不介意把貴教荒謬的教義和行徑全都抓出來鞭撻一番來證明我所言不虛,但請等到忙季結束,我有空後再說。)

這樣的想法,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改變。

但不管我有再多理直氣壯的理由,歸根究底,我之所以不願意捐款助人,是因為我不想捐。

我不想這麼做,所以我會找一千個一萬個理由來支持自己的作法。

找理由不過是自欺欺人的幌子而已,我不過就是沒有這個心罷了。

要是我真的想要捐款助人,我會仔細篩選一個正直有信譽的非營利組織,然後很放心地把錢給它們,信賴它們能把錢用在對的地方。





這一次日本東北受到地震海嘯的雙重打擊,我很罕見地放棄了讓人民自己覺醒的原則,第一次在網上刷了卡給紅十字會。

可能是因為我對於伊達家的領土被肆虐感到於心不忍,可能是因為被日本人民在面對災難所展現出的素養所震撼,也可能是我那天忽然有點想不開想做些呆事,但無論如何,我想做的事也不需要特地去找理由,反正做了就是了。

之所以會選擇紅十字會,是因為在過去近兩百年中,全球的紅十字會一向有著良好的信譽和令人尊敬的表現,至少能讓我相信這個組織是真的會做事、會善用外界捐獻的資金。

而且,它不是個宗教團體,我很放心。

這兩天在新聞上見到很多有關於台灣紅十字會的爭議事件,我忍不住wiki了它的歷史,才發現原來台灣的紅十字會,並不是如我想像的那樣。

"2005年,《蘋果日報》報導,郝龍斌擔任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秘書長時,月薪高達12萬。他同時安插了四名秘書,月薪約為四萬至六萬。投訴人指出,其他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起薪約為二萬。與其他三名出身軍方的工作人員,此八人領走每年領近千萬元薪資,為紅十字會每年人事支出的半數。郝龍斌坦承此事,但指出一切合法[3]。

2009年,台北市議員簡余晏議會質詢時指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將北市府捐出的九二一震災款項用於中國川震重建。另也曾遭質疑於民眾捐款中收取行政費用與15%佣金[4],與捐款流向不明。但內政部指出,一切合法

2011年,媒體報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為日本震災募得超過17億元新台幣捐款,但至三月底為止,只撥出4億4千250萬元給日本,引起質疑。紅十字會副秘書長林秀芬保證捐款都會用於日本災民,只是分階段撥款,一切基於專業考量,並未違法[5]。而後,網友找出當時的募款海報,上面已經寫明會「轉贈零時差」。[6]"


我不是為了錢沒有被立即送出去感到憤怒,也不是為了捐款感到後悔。

我捐款是因為我高興這樣做,所以連可以抵稅的收據也沒拿,更沒期望會有什麼好人有好報的無聊思想。

我也可以理解不同階段有提供不同援助的需要,分段捐款只要在事前先說清楚,並沒什麼不妥之處。

我是為了一句"一切合法"而感到不恥!!

用一句"一切合法"來掩飾自己不道德行為的醜陋嘴臉,很噁心,吃相很難看。

在看到政客藍綠惡鬥,我覺得台灣的社會病了。

在看到媒體總愛煽風點火,我覺得台灣的社會病了。

在看到恐龍法官亂判案件,我覺得台灣的社會病了。

在看到人權團體努力地保護兇殘的謀殺犯,卻殘忍地凌遲被害人家屬,我覺得台灣的社會病了。

在看到TMD一群王八蛋用一句TMD"一切合法"來給自己擦屁股,我才發現台灣的社會不是病了,而是這些連基本道德都沒有的傢伙都已經從頭到腳徹底地腐爛了!

有哪一個哪怕還有一點點良知的人,會去污一群失去了一切的災民的救命錢?

八個人領走一個非營利團體一年一半的人事費用,竟然還有臉說"一切合法"?

我們給自己921受災同胞協助賑災重建的款項,在未經捐款人允許的情況下,被挪作他用,竟然還有臉說"一切合法"?

再來要給曾救助過我們的日本的捐款,是不是也會像921的捐款一樣被挪用?或是被當成這八位大人物的零用錢?

最可悲的是,政府官員們竟然還只知官官相衛,明明知道是不道德的事,還為長官護航?

要是哪一天通姦除罪化,這些高官們養小三被抓包,是不是也會跳出來大喊"一切合法"?

為什麼台灣會出現這種以公益為名,就能為所欲為的現象?

貪污只要把錢捐作公益就沒事?

只要成為公益團體的一員,就有金鐘罩跟鐵布衫,從前做的所有壞事都能一筆勾銷?

是因為大家都相信"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嗎?

我很難接受這種詭異的邏輯,至少我不認為一個大功可以抵一個大過,否則常救人性命的醫生,豈不都有了殺人無罪的免死金牌?

但無論如何,看到台灣網友能自立自強地串連,對抗不公正的制度,我覺得很欣慰。

自從網路出現後,人民的聲音和力量都被成倍地放大,更加容易被凝聚起來去和變調的世界鬥爭。

只要能好好地引導,把力量領往正確的道路、用在正確的方向,這世上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是我們可以改變的。

如果覺得某些事是錯的,就去改變它,別再默不吭聲,這世上一定有很多人也和你有著相同的想法,你並不孤單。

你所需要做的,可能只是在facebook上開個粉絲團,或是把你的想法用任何方式傳達給大眾,馬上就會有成千上萬認同你的人與你一起戰鬥。

或許最終什麼也沒能改變,但至少已經在還沒覺醒的人群裡撒下了希望的種子,遲早有一天會長成參天大樹。




"世界上有兩件東西能夠深深地震撼人們的心靈,一件是我們心中崇高的道德準則,另一件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 ──德國思想家‧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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