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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是一個從小就沒有爸爸媽媽,和靠領著老人年金過日子的祖母相依為命長大的孩子。

因為家裡窮困,在讀書時,他常常被同學嘲諷、譏笑、作弄,但他知道窮不是他的錯,所以他比任何人更努力地讀書。

因為家裡窮困,他從國小就開始撿破爛貼補家用,年紀大一點後,就開始早上唸書,晚上打工的生活。

因為家裡窮困,他在高中畢業後,成績一流的他放棄了進入明星大學的機會,進入社會開始為生活打拼。

他身兼三職,每天只睡四個小時,只為了能多賺一點錢,和祖母過上優沃的生活。

他不敢交女朋友,因為怕開銷太大,無法支應日常生活。

至於結婚這種事,更像是夢中樓閣般不切實際。

就這樣,他省吃儉用地過到了三十歲,終於有所成就,有著令人欣羨的收入。

而此時,一個強盜綁架了他的祖母,要他把他辛苦積攢起來的錢都交出來。

孝順的小明毫不猶豫地從銀行提出所有存款,換回了祖母,但也再度回到了一貧如洗的生活。

我不是在說什麼真實故事,也不是想要講述什麼人生哲理,我只是想告訴大家,如果你認為那個強盜是個大壞蛋,請千萬不要成為像他一樣的人。

奢侈稅,最近一個炒得很熱的話題,大家一面倒地支持,希望這些有錢人能把錢交出來填飽國庫,讓自己的小日子過得更好一些。

但事實上,奢侈稅就像是方才那位強盜一樣,未付出絲毫代價就把別人辛苦積累的財富給搶掠一空。

說得好聽一點,它有助於拉平貧富差距,反正你那麼有錢,分一點給我也沒關係。

可是如果你冷靜地去看這樣的行為,它更像是共產主義的萌芽,要鬥倒高高在上的地主和知識份子,把他們的財富分給廣大的無產階級群眾。

我想,很多人都誤把財富的公平分配,當作是對社會正義的體現,但這其實是一種概念的置換。

我們需要的社會正義,是針對濫用社會資源,或是以不正當、不道德手段去牟取暴利的人,讓他們把不該拿的東西吐回來,並讓他們為自己做錯的事付出代價。

拿回他們不該拿的東西是財富的重新分配、是正確的,但並不代表財富的重新分配,就一定代表正義。

因為你不知道,你拿走的錢,是不是出自像小明一樣的人的口袋。

你也不知道,在十年、二十年後,你會不會也會像小明一樣,莫名其妙地被搶走了自己的爆肝補償金。

為什麼我不支持奢侈稅?

因為我認為這是一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笨辦法,並沒有真正觸碰到問題的核心。

如各位所知道的,台灣的物價飛漲,但薪水不漲。

人民苦,所以見到富人有著大把大把的鈔票,錢永遠被老闆賺去,自己苦幹實幹卻都拿不到半點,很自然就會認為不公平。

那假設現在大老闆們賺了一堆錢都不花,也不買任何奢侈品,請問這樣社會正義是否就得到伸張了呢?

很明顯的,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真正的社會正義,必須要基於人民群眾自身的醒悟,讓自己從受害者變加害者的迴圈脫離,然後協助身邊的人也脫離同樣的迴圈。

單純的財富重分配,並不存在任何意義,因為造成社會正義無法伸張的體制依舊存在。

比方說政府不斷地推出更好的托育政策,希望能鼓勵大家多生小孩,拯救負成長的人口增長率。

但政府卻不去思考,之所以生育率低,並不是因為托育政策不佳,而是因為工時過長,薪水太低,導致夫妻根本無暇去養育子女。

政府所應該推出的政策,是讓工時及薪資合理化,而不是推出更優惠的托育政策。

就算小孩托給保母完全免費,而且從小到大都不用花政府一毛錢好了,要是父母忙到十年才能見孩子一面,生孩子的意義是什麼?

奢侈稅也是同樣的道理。

貧富差距之所以拉大,主因在於所得稅制度的錯誤,它無法公平地就所有所得課稅,而是故意放了漏洞給特定收入族群去規避稅賦。

政府應該去修所得稅法,把諸如資本利得等稅賦全都納入課稅範圍之中,讓不管是賺$100或是賺$100,000的人,都能繳納合理的稅。

而不是讓賺$100的人繳$20,賺$100,000的一毛不繳。

重點完全是在於資金的來源,而非資金的流向。

打房亦是同理。

房價高漲,主要原因在於資訊的不透明,讓少數人集中掌握重要資訊,導致有意購屋者無法正確地判斷某個物業的實際價值。

政府所應該做的,是致力於房地產資訊的透明,然後讓市場機制自行調控供需價格,而不是像共產政府一樣,試圖阻止房地產的買賣。

當然,我必須要聲明,我支持彭懷南在打房一事上的種種作為,因為他是央行行長,他所能做的極限也就是如此。

相較之下,有能力做更多事的政務官,卻缺乏尋找問題核心,以及找出解決問題的對策的能力,只會照著民意輿論不斷地去執行一些速效,但無法真正根治病灶的政策,這是很可悲的事。

我無法保證自己的說法絕對是正確的,但我認為,懲罰努力讓自己的生活變富足的人,絕對是一種錯誤的行為。

今天一個人的富有,或許是因為別人在玩樂時,他在努力學習、努力工作,或許是因為他比別人更認真、更用心、更勤奮。

天道酬勤,他既不偷不搶,也不是用什麼不合法的手段去獲取金錢報酬,憑什麼要他把自己所犧牲的時間和精力所換取的成果吐出來,來讓當時在玩樂的人獲利呢?

假設當別人在玩樂時,我痛苦地在啃CFA的書,而若很幸運地,我現在的投資為我的未來帶來了千萬年薪,而那些整天吃喝玩樂的人年薪不到三十萬。

請問為什麼我不能享受自己努力的成果,買些喜歡的東西犒賞自己,而要把它無償地送給這些當初不努力,整天吃喝玩樂的人呢?

這樣,是公平、是正義嗎?

如果你能認同一分耕耘、一分收獲,那麼奢侈稅的開徵,僅僅只是一種仇富來發洩民怨的作法,用途是衝高投票率和民調,並非什麼社會正義。

最終,也不過就是讓努力的富人的血汗錢,流進了用卑劣手段斂財的富人手中,貧者始終還是越貧,富者始終還是越富。

要是你知道有錢不但不能享受更好的生活,反而只是為人作嫁,你還會想要變有錢嗎?

我想,大家心裡應該都有自己的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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