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麼多年的投資生涯中,我終於領悟到了賺錢的鐵律:"跟我同時買進同樣的股票,但比我晚一兩天賣。"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
因為,我永遠賣得太早,通常是早一天,有時候是兩天。
去年我賣掉AIG,隔天它大漲了97%;我賣掉了PetroCanada,隔天它宣佈被Suncor併購,大漲了30%。而上禮拜,我賣了手上一半的GE跟LYG,隔天它們平均漲了5%。反正,我永遠只吃得到小漲的部份,大漲的部分就不用想了。
心裡會不會很GAN,這是肯定的。因為這些總共讓我少賺好幾千塊美金,非常非常地不甘心。光是GE,原本可以賺一千多美金,現在只賺了三百多,而LYG原本可以賺六百多,現在只賺了四百多。
少賺了足足上千美金!!
雖然我手上那一半的GE持股賣掉可以再進帳1,200左右,但還是很不爽。
我一直以為,我和$$是真心相愛的。$$愛我,我更愛$$。可是,它並沒有我想像中地那麼愛我。
後來,我發現,原來我真的只是運氣不好,永遠都會與財神擦身而過。所以我從來不賭,也從來不做需要靠運氣才能得到的事,因為我知道,老天永遠不會站在我這邊。
早點有這種運氣不好的覺悟,也未嘗不是件好事吧。
其實股票玩久了,會越來越貪心。從前會覺得說:"哇!賺幾百塊美金好多喔!",現在呢,只會覺得最少每次最少也要賺個一兩千塊,不然就會覺得賠了。
但事實上,應該是要按本金比例去算才對,通常一年能賺10%算是很不錯了吧。只要投資報酬率高於一般存款利率,應該都是可以接受的。
我不建議買基金,那是讓我不堪回首的悲慘經歷,特別是當你在短短一兩個月就蒸發掉一萬美金的時候,會有種想痛哭的衝動。反正賺的要分紅給基金經理人,賠的還是得交管理費。對於基金這玩意兒,曾經很迷信它的我,現在是完全嗤之以鼻。
唉,我能挑出好股票,可是我的交易技巧,以及對於股價波動的敏感度與直覺,註定了我只能作安穩的長期投資者。
股票這玩意兒,能買是人,能賣是神吶!
- Mar 16 Tue 2010 01:40
股票買賣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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