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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應該是兩個多月前就該貼出來的,可是我一直偷懶,沒能寫完它。

當然,我真的要再度重申,雖然我老是罵它,但看在高盛平均年薪有19萬美金,我還是很想進高盛!(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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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說的是"不違法的行為,並不代表是道德的行為",就如同劈腿不犯法,但絕對不道德一樣。

之所以一直批評高盛,是因為這家公司所做過的事,完全不符合會計師和分析師的道德規範,在一定程度上,這讓我感到很惱火。畢竟這是我們這樣的人未來將會進入的行業,名聲被你搞得那麼臭,以後還有誰會信任我們呢?

當我在讀CFA的時候,它開宗明義地說:"Trust is the foundation of the investment profession. (信任是金融專業的基石)"

這樣的道理很簡單,客戶將他們辛苦賺來的積蓄,或許是幾千塊,幾萬塊,幾百萬塊,甚至更多,全都交到你手上。這筆錢他們沒有給任何人,偏偏就交到你手上,這需要多大的信任?

所以,任何一個金融專業的人士,不論是會計師也好,分析師也好,都必須要嚴格遵守道德規範。不僅是為要對得起客戶對自己專業的信任,同時也是為了要保護整個金融業的信譽,以及保護整個市場的穩定。

這是一個mutual interest(共同利益),因為如果金融業信譽掃地,金融專業就沒有飯吃;如果市場不穩定,投資者就會不敢投入市場,而缺乏買家或賣家的市場,金融專業要怎麼賺錢?

我們和所有人一樣,都有著共同利益,所以信譽是金融專業最重要的一個部分。

高盛在過去幾年所做過的事,不見得違法,但是一定是不道德。它徹底破壞了群眾對於金融專業的信任,讓許多應該被尊敬的職業變成每個人鄙夷的對象,並且為了自身的利益,抹黑了所有正直專業人士的信譽,這是很可恥的行為!

我相信大多數高盛的員工還是正直而有道德的,高收入並不代表一定是壞蛋,就像窮人跟富人打官司,佔理的不一定是窮人一樣。不論是股神巴菲特,還是微軟的蓋茲,他們都是知名的慈善家,在獲得個人利益的同時,也在回饋社會。

為富,不代表不仁。

但高盛的高層在聽證會上極力為自己的辯駁的嘴臉,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究竟錯在哪裡,這對於身為金融界菁英的他們,比一般人受過更好的教育,更聰明的腦袋的他們,是一種莫大的諷刺。

如果你們的智慧不足以讓你分辨是非善惡,只教會你們如何成為一台印鈔機,那真的很可悲。長那麼大,受過那麼高的教育,難道"Do No Evil"的道理,還要人手把手地教嗎?

要是真的不明白,就讓我告訴你們,你們究竟犯了什麼錯!

1. 客戶的利益必須在公司利益和個人利益之前
2. 出現無法迴避的利益衝突時,必須要盡到告知客戶及未來客戶的責任

是的,公司請了你是為了要賺錢,你的行為必須要符合股東的利益。但是,當客戶利益與公司利益出現衝突時,你必須需先保護客戶的利益,才能考慮公司的利益,這是金融專業的職業道德。

高盛不管是在作空後出售CDO給客戶也好,幫助客戶隱藏債務後再作空也好,都必須要讓客戶知道你和他之間出現了利益衝突,這是任何金融專業都知道的基本道德規範。

你當然可以說你的客戶都是Sophisticated Investors,但那不代表你就可以無視自己應盡的義務。

今天要是你有跟這些客戶說:"您所購買的所有CDO,本公司都在放空,所以您賠錢,本公司就賺錢。"

難道這些客戶都會遲鈍到不問:"為什麼你賣CDO給我,自己卻在放空呢?是因為這些CDO有問題嗎?"

這樣的行為,分明就是將公司利益置於客戶之前,想要從自己的客戶身上搾取好處!

3. 不可以利用任何手段或方法操縱市場
4. 不可以利用內線消息去牟利,或是以此唆使他人牟利


任何金融專業都不可以利用自己比其他人更優越的金融知識去破壞市場規則,或是操縱市場來牟利。要賺錢可以,但必須要遵守規則。

高盛知道希臘政府債台高築,並且還協助隱藏這樣的債務。或許這樣的行為是合法的,不對外透露客戶資料或許也是合法的,但高盛不應該利用這種外界不知道的內線消息去牟取不當利益,作多CDS跟作空希臘國債。

而明知希臘政府的行為是不道德的,高盛還偏偏參與這樣的行為,甚至還鼓勵和幫助這種行為。以高盛人的聰明才智,有可能會不知道希臘債務破產對整個歐盟的影響,對全世界經濟的影響嗎?

如此犧牲公眾利益去換取個人利益,甚至不惜引發第二次金融危機來讓自己享受高薪的奢侈的生活,這已經是近乎無恥!

5. 不得作任何有損金融從業人員信譽之事
6. 不得破壞市場穩定來獲取不當利益


信任就是一切!

高盛如此敗壞專業金融人才的信譽和名聲,把整個金融業全都弄臭,這種行為實在是罪該萬死!

當會計師被大眾當成洗黑錢的,當分析師被大眾當成陰謀設計金融商品來騙錢的,當理財專員被當成江湖專賣假藥的,當銀行家被當成放高利貸的,有誰還能放心地把他們的財產交給我們處理??

你敢說在賣出Acabus引發次貸金融風暴,在幫希臘鑽漏洞時,你的行為沒有一絲詐騙在裡面嗎?你真的是100%地為了你的客戶著想嗎??

藉由卑劣的行為破壞市場穩定,再利用市場的不穩定去牟取不當利益,最後還抹黑了所有金融從業人員的名聲。人不要臉,還當真是天下無敵了!!




結論:

金融風暴所造成重大經濟災難,不能完全歸咎於高盛,或者是任何一家投資銀行。讓這些金融機構去作代罪羔羊,對他們來說是不可承受之重,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本次的金融危機,是全美國的共業!

從政府的不負責,到官員的不負責,再到民眾的不負責,最終釀成這樣的災難!

如果政府能夠好好監管金融狀態和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應用,同時不無限制地去鼓勵民眾消費;如果官員能盡責地去制定合理的經濟發展政策,出抬完善的金融監督法案,並全力執行;如果民眾能量力而為,不濫用信用交易,保持自身的財務穩定,那麼今天就不會有金融風暴的發生。

但是,高盛在其中扮演著推波助瀾的角色,遊走在法律與道德的邊緣,為一己私利而成為金融危機的幫凶,同樣也是不爭的事實。

要避免同樣的事情再度發生,僅僅只靠法律是不夠的。再嚴格的法律,再好的規範,都比不過有著強烈道德良知的人。法律和規範是死的,但人是活的,知道要怎麼去鑽漏洞,怎麼去利用自己的長處去獲利。

因此,應該要加強金融從業人員的道德教育,並且進行嚴格的審查。比方說無照者不能進入投資銀行工作,而只要做出任何違反金融道德規範的事,除了要重懲入監外,還要永久吊銷執照,並且在商務部的網站上掛上黑名單,讓汙名跟他一輩子。

企業存在於社會上,就同時肩負了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企業家所要做的,並不僅僅是讓公司變成一個賺錢機器,而是要在獲利和道德之間取得平衡,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

最會賺錢的企業,不見得就是最好的企業。但是,只要是善盡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的企業,就是最好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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