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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加拿大國慶,我很難得地跟幾位男生朋友去吃飯,雖然他們當天因為沒有妹的問題,抱怨超過20次。(大笑)

當天早上我起床,如同往常一樣開了Google Finance看我可愛的股票們今天賠多慘,什麼?一天賠掉$3,000美金?那你們繼續努力吧。

盥洗之後,我上網開始讀新聞、讀blog、讀小說,反正就是沒想到今天有人約我吃飯。一直到我"無意中"發現手機上miss call上的名字,我才猛然驚覺:"OH NO!!我約了12點吃飯!!"然後飛快地換了衣服,直接衝出門。

好吧,其實這種事也不是第一次發生,我絕對不是因為他們都是男的,才把這件事忘掉的!!

很久很久以前,那時我的好友L小姐約了我出去吃飯,我直接睡過頭,一直到她打電話過來把我吵醒。然後,她就很忿忿不平地說:"你這重色輕友的傢伙!要是你是跟你女朋友約會,你一定提早半小時就會到!竟然敢睡過頭,實在是太過份了!"

說到這個,我記得以前還有一次,因為我的好友A小姐生日,然後L小姐跟我都是A小姐的好友,所以我就找了L小姐去買A小姐的生日禮物(我有不替人挑禮物的怪癖)。可是呢,那天我去參加青商會的一個講座,就跟L小姐約了個時間,沒想到講太久,手機也沒開,竟然讓L小姐在Richmond等了快兩小時。

講座結束後,我才驚覺這件事,一打電話過去馬上一陣臭罵... (泣)。那天我很緊張地跑去買了蛋糕,直接衝到她家跟她賠罪。

事實證明,就算是L小姐這樣的大正妹,我也還是有睡過頭/忘記的可能,這也證明了我對朋友都是一視同仁的!!

當然,以上是非常負面的範例,小朋友請千萬不要學!男人還好,但女人是非常沒辦法容忍男人爽約/遲到/放鴿子的!

總之,昨天我遲到了15分鐘。但跟另外一位遲到1小時的比起來,我這15分鐘就真的算不上什麼了。

雖然以後再有這樣聚會的機率很低,各位!要找我吃飯,請千萬千萬不要約在Coquitlam,這是一個鳥不生蛋,連好吃餐廳都沒幾家的地方!我完全不介意開車到Richmond或Vancouver的!

於是我們找了家吃和菜的餐廳,點了五道菜,三個人(ET、LC、我)就邊聊邊吃。最後,剩下一盤炒飯跟一盤炒麵,都不是我點的。

LC:"不要浪費食物,把它們吃完吧。"

我:"對啊,這兩盤代表了你們未來的幸福,為了娶正妹,不吃乾淨是不行的!"

ET:"我吃不下了,不然你幫我吃一點。"

我:"想太多,難道你以後老婆也要分我一半嗎?"

然後,在我不斷地:"這一切都是為了能娶到正妹老婆!"聲中,他們經歷了千辛萬苦,終於吃光了那兩盤...

我看了一下,接著大笑三聲,道:"其實,我特地保留了一根豆芽菜讓你們破功。(得意)"

喔,我覺得我真是太幼稚了,而且,我真是太壞心了~~~(大羞)

Anyway,吃完後,他們就到我家坐。原本我是可以再弄一篇3 Men #3,但是其中一位堅持,要唱歌一定要有妹跟酒,那就算了。而且你會發現,一票男人在一起,一定會聊女人,就算是單身也一樣。不過女人也差不多啦,這沒什麼好奇怪的。

不過,昨天我發現了另一件事,原來men's talk也可以讓時間過得很快。因為我們一點吃午餐,兩點他們到我家坐,一直到晚上七點,我們都不知道過去五小時到底做了什麼,好像就突然消失了一樣。

我不常聊天,但如我說過的,我的口才勝過文才十倍,所以我很能聊,一般來說聊個五六小時是完全沒問題的。我也非常喜歡聊MSN,印象中最高記錄是多年前,跟那某人從下午一直聊MSN聊到凌晨。只是呢,我不喜歡講電話。

Somehow我認為,電話只有在有重要的事要談時才會用,而且我覺得打電話是一種會打擾到人的事。比方說你可能打過去,對方正在考試,因為你一通電話被趕出考場;或是正在重要會議中,因為你一通電話很尷尬地被大家盯著看之類的。所以如果不是什麼很重要的事,我寧可傳簡訊或是MSN/email,也不會打電話。

講到這個... 前幾天我在跟A小姐約時間吃飯時,我覺得她也蠻好笑的。我們一整天,每一兩個小時就簡訊來簡訊去,為什麼不直接打電話呢??我傳簡訊,是以為妳正在上班,不然這種事一通電話,不用三分鐘就解決了啊...

好吧,我們是物以類聚...

欸欸~~有人要去唱歌嗎?我想唱歌啦~~~~

不過我覺得,愛唱歌這一點我們就沒有物以類聚到。像A小姐跟L小姐,她們和我一樣都是會計師,雖然她們是在我的慫恿下才去讀會計師的。可是呢,只有我一個愛唱歌,她們都非常非常不喜歡唱歌。

基本上,我聽過身邊所有人的歌聲,包括我同事的,可是我跟A小姐和L小姐認識超過五年,偏偏我從沒聽過她們的歌聲,這徹底地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所以我就開始盧她們一起去唱歌。

L小姐很好說話,可能是因為她很愛張學友,所以對唱歌還算有一點點的興趣。我只盧了幾次,她就乖乖跟我到KTV去唱了。聲音不錯,但技巧太生疏,練習一點會更好。

cats0.jpg

可是A小姐呢,天啊,我真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讓她拿麥克風!!

我覺得,這張相片應該可以入選National Geographic年度十大經典相片:

(看看她有多委屈,不過唱幾首歌而已,就愁眉苦臉的!)

她足足忘了我兩次生日才肯唱,真是一場艱辛的戰爭!

第一次她忘了我生日時:
cats1.jpg

唔,很明顯的,她完全知道我的險惡用心!

後來她原本說好,但一直拖拖拖又拖到我們都忘了這件事了...

跟著,去年她又第二次忘了我的生日:

cats2.jpg

然後,我們就這件事進行了一場漫長的討價還價,因為我太瞭解她的個性了!!

基於當時我跟L小姐兩個人唱了快三個小時,我們協商的結果是我65%,她35%(是的,因為我們都是會計師,精準到要用%),雖然最後我們是找了碰巧回Van的S小姐去唱的,不過我終於聽過A小姐唱歌了!(灑小花)

如果你們對於她的歌聲感到很好奇的話,她跟這位歌手的聲音有高達95%的相似度:



只不過呢,跟L小姐一樣,她們兩個音質都很好,只是技巧還是得要訓練。要把歌唱好,這是一個需要持之以恆,投入大量心力的工作呀。

想當年我也唱得很難聽,要不是某人那時...,不過她應該也不記得了。後來,我也是練習了很久,好不容易才從五音不全到五音俱全吶!(歎)

嘖,唱歌那麼有趣的事,為什麼會有人不喜歡呢??

真是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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