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每個禮拜一一大早,我都是六點多就被小朋友挖起來,逼我載他去搭sky train。今個兒不曉得怎麼回事,一整片霧濛濛的,能見度大概二三十公尺左右,讓我開得有點小小膽戰心驚。之前去TIO,阿日跟Sally就叫我順道送她們回去,我覺得她們應該被本大師高超的駕駛技術給嚇死了。



其實我並不是很喜歡開車,不是因為我技術不好,oh well,多少有點那種因素在。可是你們見過哪個作CEO的沒有司機,自己開車的呢?所以我們要從小養成這種習慣,才能成為出色的CEO(牽托中)。


可我開了那麼久的車,也沒被開過罰單或出過事,除了倒車入庫跟平行停車一塌糊塗外,其他應該都還可以唄。不過我很不喜歡在雨夜裡開車,那對我來說是非常危險的。不曉得是眼鏡的閃光度數不夠還是我想像力太豐富出現錯覺,路面上的反光很容易讓我把車子的輪胎痕看成分隔線,所以為了各位的安全起見,雨夜還是不要叫我開車唄~


這兩天下載了半個月份的新專輯,自從修改port的參數後,eMule跑的速度居然可以高達400 kb,已經將BT遠遠拋在身後。張韶涵的夢裡花我覺得還可以,不過除了「其實很愛你」外,並沒有特別喜歡的歌。至於Tank的專輯,我覺得倒是很不錯的。「晴天雨」、「嵐」、「非你莫屬」,還有復古的「城裡的月光」都蠻好聽的。


不曉得為什麼,每次聽到「專屬天使」時,就會莫名其妙地很難過,其實聽「其實很愛你」也多少會這樣。反而是聽李聖傑或林俊傑的歌時,就不大會有那種感覺,是歌詞?旋律?情境?嘖,我也搞不清楚,隨便唄。


昨天放上了林俊傑在演唱會時的新歌,叫忘記來著的,聽起來總有點怪怪的感覺。等等,才寫了兩段,裡頭全都是「覺得」、「感覺」,難道我已經從唯物主義退化成唯心主義了嗎!?沒差,反正還是能吃能睡的。


人啊,總是會有他的弱點,想要勝過所有人實在是笨到不行的想法。


這些年來,憑著一時血氣之勇去作事,已經越來越不符合我作事的原則。雖說人與人間都有攀比之心,但我覺得啊,不要那麼愛比,也不要那麼愛搶第一,只有別人看不見的本事才算得上是真本事。愛現的人隨隨便便把底牌全掀了,被人暗算死了都不知道,倒不如韜光養晦,莫逞一時之快。


當然啦,不是叫你不要man,更不是叫你遇事就當縮頭烏龜。只是不要隨便被人一激一捧,就熱血上腦,衝出去拼死拼活的。平常別隨便得罪人,要是真不小心得罪了,就不能讓他有機會對你動手。至於愛使什麼手段,就看你有多少本事。


唉,我總覺得自己完全不像二十多歲的年輕人...


有時候我覺得蠻可笑的,有些人為了搏美人一笑,像隻猴子獻寶般使出混身解數,心甘情願地作牛作馬。男生愛面子,喜歡在女生面前表現得很man,這我都可以理解,不過何必要笨得給人當槍使呢?


阿彌陀佛,真喜歡你的人,不會因為你能不能做粗活或是寫不寫得出好文章就更喜歡你一點,也不會因為妳會不會作家事或是會不會唱歌就多愛妳一點。這就好比裝滿水的瓶子,再怎麼往裡頭倒也沒法多盛一點。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舉去證明什麼呢?


當然,以上所言僅限於情侶及夫妻。


其實很奇怪的一點是,人似乎很容易忘掉自己愛的人的樣子。我研究了許久,終於在一本書中找到答案:「越是朝心裡去的人,越就忽視了長相,心心相映嘛,模樣早就扔一旁了。」所以為了避免你們將自己愛的人忘了,建議大家最好平時多蒐集對方的相片,備份在不同的地方~XD不過蠻神奇的,有些人我可以不用看臉,單純從手勢或是站姿甚至是背影認出來,但很少很少就是了。


欸,我變無聊了...

最近油價因為東部天氣變冷,又漲了回來。對開車族來說是件慘事,可對我來說卻是個大好事,看來我天生跟車子兜不攏的。其實有時候我也會擔心要是自己日後一事無成,只能作過平凡的小職員或公務員,那我恐怕會想去跳河。野心太大,物慾太重,不見得是好事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悠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