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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去士林夜市的時候,大家坐在冰店裡吃冰,一位老太太走了過來,指著一張紙片要大家捐錢給她,還一邊拿著類似殘胞證的證明。

很似曾相識的場景,我記得五六年前回台灣,和朋友一塊去夜市時,也遇到了同一位老太太。那時候,我拿了一點錢給她,雖然我不是很喜歡那種被人強迫捐款的感覺。

而這一次,我沒掏出錢包,一來我對她的行為感到非常反感,二來我不想讓其他人look bad。

接著在路上,我也見到一位手被截肢的殘胞,跪倒在地上不斷地向來往的人群磕頭。走在我前頭的Linda忽然停了下來,翻了翻她的皮包,然後又走回去。我沒見到她投錢,不過我想她應該是跑回去投錢。

真是個好心腸的女孩子。

今天我想講的不是善良與邪惡,也不是社會應該要怎麼對待殘障人士。但在讀過一篇文章後,我有些迷惘...
(請見:早安財經文化‧反貧困‧過勞死,該負責的是自己?

我一直認為,人必須要為自己負責,不管你做了什麼事,下了什麼決定。一旦做了,所有的後果都應該要概括承受,因為那是你自己的選擇。

但是,一個人,是否真的應該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負責?

文中提到:

"(1)員工有「休假」這個選項可以選擇。

(2)員工刻意不選擇這個選項,也就是「不休假」。

(3)因為員工自己太軟弱,沒有──像拳擊手一樣──做好自我管理。

(4)所以,這是員工自己的責任。

(5)結論是:追究社會或企業、主管(當然包括老闆在內)的責任,根本是搞錯對象,社會根本是在縱容。 "

很奇怪的是,在某種程度上,我認同他的說法,要不要加班的確是自己的選擇,除非像我們這樣真的是責任制的專業人士,東西不弄完是不可能的。

為什麼當你覺得吃不消時,你不休假呢?

如果真的受不了,為什麼不辭職呢?


然後我想到有一次和Sally去吃飯,聊天時,她提到她的公司裡,有一些中年的大叔大嬸是真的依賴著這份薪水來過活。要是發生什麼意外,或是被炒掉,那他們全家就會陷入困境。

或許,這社會上真的有一些人和我們不一樣,像我把工作當成一種自我挑戰的遊戲,享受其中的壓力和學習的過程。我不怕壓力大或工時長,反而無法忍受整天閒著沒事幹。

當我在抱怨今天做得多可憐多可憐的時候,我是為自己感到驕傲的。因為我做到了很多人無法做到的事,承擔了很多人無力承擔的責任和壓力,這讓我覺得自己很優秀。

發薪水的時候,我連薪資條都懶得去拿,也沒去查銀行戶頭進了多少錢,因為就算沒有這份工作,我照樣能過得很滋潤。只要景氣回復,就算回溫哥華,我也毫不擔心憑我的能力和專業會找不到其他工作。

但這世上,並不是每個人都和我一樣,很幸運地生在環境還過得去的家庭,有很棒的父母盡心盡力地栽培。就算不是很有錢,爸媽也拼命工作,從清早做到深夜,連假日都沒有,省吃儉用地存錢讓我讀最好的學校,讓我小學一畢業就能出國讀書。

要是我生在一個貧困的單親家庭,我能保證自己靠著努力,就會有今天嗎?

我想以我那種偏激的性格,若是沒有什麼特殊的機遇,恐怕早已誤入歧途。更不用說什麼名牌大學畢業,考上會計師。

如果我是一個幸運的特例,那我又有什麼資格在旁邊說風涼話,說人之所以過得困頓潦倒,是因為他們不肯努力?

或許他們付的努力和我一樣多,只是我運氣比他們好,際遇比他們好,僅此而已。

那麼,我想問的是,加班工作是否是一個人的選擇呢?

甚至,貧困是否是一個人的選擇呢?

如果這些事真的是可以選擇的,應該沒有人會選擇加班,或是選擇貧困吧?

但是,重點可能不在於他們是否選擇加班或選擇貧困,而在於他們做了什麼樣的努力,讓自己不用加班,讓自己免於貧困。

如果我們將兩者混為一談,認為人可以不用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負責,這就完全不合情理。

平衡點在哪裡?

我想,雙方的說法都是正確的,也都是不正確的。

人該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負責,但是有些事是不可控制的,必須要靠自己的毅力和決心去克服。只有當你真的盡了自己一切的努力去作改變,你才有資格說這一切都是大環境的錯。

而不論是加班問題也好,貧困問題也好,這社會上大部份的人,既是受害者,也都是加害者,很難說問題都出在老闆身上,與員工無關。

想想看,現在你自己所身處的環境中,你是否默許了職權比你高的人對你予取予求,卻一聲不吭地默默承受?

那麼再想想看,你身邊的人當中,有多少人和你一樣,私底下罵得要死,但也僅此而已,不做任何反抗?

我不是指這樣的行為才是讓勞方受苦受難的根本原因,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資方都有責任和義務按照法律規定行事。

管理層不應該一邊領著優渥的薪水,一邊對著股東說:"今年的獲利將會成長20%。"

然後,再裝得一副莫可奈何的樣子對員工說:"景氣不好,請大家共體時艱。"

但重點在於,作為一位員工,如果你讓對方認為這樣做是OK的,沒有絲毫的抗爭,對方就會把你吃死死的。

我想我們都是成年人,也都已經認識到"這是個都市叢林,是個人吃人的社會",你默許別人對你的壓榨,就等同把自己的命運交到別人手裡,任憑處置。

你當然可以說,那麼競爭的社會,要是我不做,後頭有一大堆人會撲上來搶我的位子。

是,競爭是無處不在的,但也不需要如此妄自菲薄,你為什麼要怕自己競爭不贏其他人呢?

要是你真的想擺脫現在的環境,對相信自己的能力,有人阻止你一邊工作,一邊投履歷換新工作嗎?

又不是三歲小孩,老闆拿一疊履歷在你面前晃兩下,你就要嚇得跪下舔他的腳趾。要是你真有自己所認為地那麼有價值,那你就應該提出自己的要求,為自己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為什麼要害怕?

那麼,換個角度來想,當你自己成為別人的主管後,你是不是也把從前上頭對你做的事,全都對你的下屬施展出來呢?

要是你自己都這樣做,你有何資格怪別人這樣對待你?

我不敢說每個老闆都是這樣,但的確是有很多自己白手起家的老闆,在沒發跡前受盡折辱,沒有人對他們伸出援手。等到他日一朝得勢,他們很自然地就會認為自己也是這樣苦過來的,自己可以,那別人也要可以。

被害者變成加害者,製造出了更多的被害者,而這些被害者最終又會成為加害者,無數的社會問題又怎麼可能得到解決?

好,回到我們最初的問題!

加班過勞死,究竟是誰的錯?

老闆錯在不應該長時間違法壓榨工程師,這跟工程師是不是有作好"自我管理"無關。總不能因為女孩子穿得很暴露,就代表你性騷擾人家是天經地義的事吧?

要不要加班,是工程師自己的決定、自己的選擇。他或許是為了賺更多錢,或許是為了升遷,或許是因為自身的責任感使然,但問題始終不是出在他身上,而是出在老闆身上。

有個強盜衝上來打劫,你怕受傷害而把財物交出去,難道我們要怪你不該把錢給強盜,才縱容了強盜搶劫你嗎?

老闆做了錯誤的事,工程師能選擇是否要接受這樣的待遇,而他選擇接受,最後因此而死。

此刻,我們或許都一致義正詞嚴地痛罵老闆,但若是結局改變,工程師非但沒死,還因此升職加薪,領了上百萬的紅利,請問大家還會如此譴責老闆嗎?

要是我們改變一下命題:"工程師為了償還父親積欠的龐大負債,瘋狂加班而死",請問是老闆的錯,工程師的錯,工程師的父親的錯?

"工程師為了1,000萬的績效獎金瘋狂加班而死",請問是老闆的錯,還是工程師的錯?

"工程師為了和女友結婚,努力賺錢,瘋狂加班而死",請問是老闆的錯,工程師的錯,還是工程師的女友的錯?

"工程師為了和女友結婚,努力賺錢,不顧女友勸阻,瘋狂加班而死",請問又是誰的錯?

同樣是加班,加班同樣是錯的,也同樣是工程師死了,但相信大家會發現,自己譴責的對象變了。

為什麼?

當大家在批評的時候,真的知道自己批判的究竟是什麼嗎?

如果持續性加班是殺人手法的一種,工程師是自殺,還是他殺呢?

我們真的能說,工程師他有做好自我管理嗎?他真的不必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嗎?

不為自己的人生負責,讓別人為自己的人生負責,是一種錯誤嗎?

我想,大家都能得到自己的答案。

我只能說,不管是為了什麼,如果你認為這件事、這個人、這樣東西,不值得讓你為其付出生命的代價,當你有機會作選擇時,請選擇能讓你好好活下去的選項。

世上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我們正是為了那一兩件能照亮生命的事而活的,所以,不要死,活下去總會有好事發生的。

但如果你認為你可以為了這件事、這個人、這樣東西而死,那就義無反顧地去做。

人只能活一次,死有輕於鴻毛,有重於泰山,所以,生當如春花般燦爛,死當如秋葉般靜美。只要你認為值得,那就夠了。

也許,人生最無奈的地方,不是我們沒有選擇,而是選擇太多太多,偏偏我們只能選一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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