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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跟某男性幹部在公車上聊天,雖說我對社團的事都是能避則避,不過好歹作過一年的幹部,看它逐漸向下沉淪,還是有種兔死狐悲的感覺。話說回來,我跟歷任社長的關係,一向不是大好便是大壞,究竟是為什麼,這我也搞不清,就隨便唄。



我聽說他們打算在二月多時辦一個春節的event,類似園遊會型式地用錢買代用卷,再用它來玩遊戲。問了Alex他們是怎麼去作預算那些的,忽然覺得現任的幹部作規劃時,未免也有些太衝動、太草率了。



不是說我自認比較高明什麼的,只是人老了,在評估事情時,更喜歡用比較腳踏實地的方式。也不是說我喜歡潑人冷水,但是學商的人總會在別人說要作什麼什麼大計劃前,問一句:「So where do you get the money?」



前幾天我把Alex找出來,教他會計師如何作預算的方法。教完後他就跟我說:「其實我也知道要這樣做才對,可是我沒辦法去說服他們照我的方法做。他們只是把這個event當成一個試驗,肯定會說『沒關係啦,不用算那麼細』之類的。」



不知怎的,我總覺得這些幹部對於錢啦,社團的規模啦,這些問題都不怎麼在意。像是Leo每次聽到我的觀念,總是會說:「我覺得你的看法是用在企業上的,我們只是社團...」之類的。可是,如果能讓事情變得更有效率,不管是從哪裡來的idea,都不重要啊。能夠理解我的看法的,除了從前的阿傑跟阿日外,現在也只有Alex跟Sally了吧。



要是當時我作的不是文書,而是作總務或EC,想必成績會更好一點。只是這也不能怪她啦,我從前總是認為她是屬於保守型的,不會接受激進或者說,市儈,的作法。畢竟她也是個很講道理的聰明人,若是當時我肯常跟她溝通這方面的問題,社團的走向會好一些吧。



可能是商的東西學多了,當那位幹部跟我抱怨大家都出工不出力,完全不按deadline作事,我覺得一來是領導者的問題,二來就是社團的制度問題。至少從前吳米米當社長時,並沒有出現什麼怠工之類的,這一點FuLin她必須要自己檢討,小強他也脫不了干係。



我覺得,不管你想要讓別人作什麼事,都必須要給別人incentive。比如說像是我自己做事是看交情的,要是需要我幫忙,就必須要找交情夠的人跟我說,否則我根本就懶得理。要是當初不是吳米米找我,而是王小強或雷兄找我作幹部,照我的懶人性格,肯定是婉拒的。



同樣的,每個人之所以會在這裡,或多或少都有他們自己的考量。劉小友那種一廂情願認為大家都該全力犧牲奉獻的想法,我是完全無法理解的。



若是我來作的話,首先我會免除掉所有幹部的社費,$50的deposit當作社團借的,就算是開會不到也不扣,期末還你$55當利息,10%很多了吧。這樣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讓幹部知道他們正享受著社團資源,還有別人沒有的特權,所以心裡自然會覺得虧欠了社團,責任感和義務感也就遠比一個職銜還要大。



當然諸如中途辭職的一些規範也要作好,像是離職可退回deposit但必須要繳社費。這樣一來他之前所做的就是白工,社團賺到了義務工作,也沒損失社費,一點虧都沒吃到。



跟著將部門組織擴大到十個部門,讓所有人的工作量儘量減少。有很多人會說開會時間調不攏,其實開會要每個幹部都到才真的是沒效率的作法。每個會議只需要在會前註明哪些幹部必須要到即可,實在沒必要要讓所有人都來。特別是在職責分得很細的情況下,大家各司其職,只要給個指令就夠了。如此也可以避免有人事太多,東西做不完或是延宕的情形。



跟著設立獎勵制度,每年為各部門及整個社團訂下一些目標讓幹部去achieve。像是今年社團總收益目標是$3,000,要招收300會員,贊助商要比去年多50間等等。而每個目標可設置獎金多少,達到的話幹部就能分紅利,賺個三千,每人分二十,也是划得來的。只要給手下足夠的好處,他們做事自然就賣力點。



Leo他跟我說,社團的人不應該錢來錢往的,會很髒。但事實是,有功勞的人就有資格拿好處,論功行賞是很自然的事。我做得比別人好,憑什麼那些做得差的人可以跟我一樣待遇?



這就好像共產主義一樣,我做多做少拿得都一樣,那我幹嘛要那麼辛苦?所以獎勵制度除了讓大家更努力外,也能讓那些願意多做的人心理平衡些。若是大家都想著要minimum effort,那社團要如何在競爭中發展?



除此之外,設立人事跟財務部門,讓秘書與總務都有助理也是很重要的。現在的社團,新人招不到,舊人留不住,追根究底就是高層對於每個部門的要求太多。又要他們按時完成作業,又要他們去領導手下,又要他們去收買人心,完全沒考慮到部門領導人的優缺點。



其中很讓我不解的是,小楚作總務好歹她是讀Econ的,對於這方面還算瞭解,但FuLin她在數字上又不精通,Leo除了很細心外,並沒有什麼相關才能,為什麼不能用學有專精的人來管理呢?



我們現在是在專門培育各類人才的學校中,要找有本事的人易如反掌,只在於願不願意去找而已。



同樣的,在企劃活動的時候,完全沒有一個標準的作業流程,預算跟預測有多少人會來都是自己亂猜一番,訂價時也是一樣。而事實是,在一個活動開始之前,就應該連能賺多少錢都要算好,然後照淨利去決定諸如廣告宣傳成本等等(一般廣告成本是淨收益的20%)。



像是新春的活動,就可以作這樣的估算:



由於不知道會來多少人,可以將每個活動切細,計算出大約的票流量,再用它去算總預算。







Unit: 玩這個遊戲要用多少票

Time: 整個event的時間

Rate: 平均每小時可以玩幾次這個遊戲,比如遊戲1分鐘結束,那就是60次

Term: 整個event下來總共可玩幾次

Occupancy: 攤位佔率,如攤位可容四人,平均只有兩人在玩,即為50%

Staying: 在活動中待多久,如活動為3小時,平均每人待1.5小時,即為50%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不同遊戲能generate的票數不同,所以要設法鼓勵大家去玩那些generate票數多的遊戲,或者是從定價上下手,讓所有遊戲generate同樣的票數。這種作法叫作ABC,也就是Activity Based Costing。



在知道整個活動會有多少票流量後,可以去計算每張票需要收多少錢。綠色的值是已知數字,紫色的值是總計數字,藍色的是未知數字。







將算出的5,904票放進volume,然後假設我這個活動想賺$2,000,就把Net Income設成$2,000。



X + $800 - $200 - $900 = $2,000

X = $2,300



所以Total Contribution Margin是$2,300,接著再算:



X × 5,904 = $2,300

X = $0.39



所以Unit Contribution Margin是$0.39,在知道所有Variable Costs之後,可推出一張票要$1.59才能在這活動中賺$2,300。而相對的,如果只是要打平,那麼訂價便是$1.25,便宜了21%。



Unit CM是每張票能淨賺多少,在乘以賣出票數後,便是Total CM,也就是賣票的總收益。



而從這預算表中,我們可以知道賣得票越多,價位便可以訂得越低。而要多賣票,就要從occupancy跟staying來著手。因此讓攤位可以同時容下更多人,並且延長大家留在活動中的時間,便可以有效地提昇賣票率。同樣的,讓每個攤位速度變快,增加term,或是讓玩遊戲的價格變高,都有提升賣票率的功用。從這裡開始,活動策劃人便可以思考相關對策以達到預算目標。



每次活動若是能詳細記錄相關資料,日後便可以作出更精密的分析。這是企業會作的估算,但用在社團預算上適不適合呢?我必須得說,不能因為對於企業的偏見,就把對社團有利的方法束之高閣,這就是為什麼我完全無法認同那些高舉「這些方法只適用在大企業」的人。



方法只分有沒有效用,跟從誰腦袋裡想出來,或是常用在什麼地方,是一點關係都沒有的。



唉,這管理會計的方法,我是現在才學的,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但是有一些意見,我應該在任內就跟小米說的,也許我沒有自己想像中地瞭解她,錯估了她的反應,所以才會能說的沒說吧~



另外就是,社團很明顯地缺乏有遠見的人。每個人大都只見到自己任內的事,計劃的東西也就是一年份,卻沒人在意長期的發展,這也是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的事。人材的培養暫且略過不提,更重要的卻是人脈的轉移。



如今的社團,我自己還能跟前兩屆的扯點關係,但大部分能給社團幫助的老人,早就跟社團的新人完全脫節。雖說這多少是不可避免的,可如果幹部們有花點心思在這上頭,相信在權力轉移過程及未來運作中,會變得更加順利。



與此同時,社團也未能去注意到潛在的威脅,並且作出相應的轉型。比如說未來社員將會減少,社團卻未能將主要收入轉移到像是贊助商身上。而在作一些活動時,也往往會忽略掉一些小改便的實際效益。



以movie night為例,會員免費,非會員$2,而每次你真能收多少錢呢?與其如此,倒不如完全免費,改將收益放在賣吃的喝的上。會員買有打折,非會員沒有,這也是同樣意思。如此一來等於將那微薄的收益轉成廣告經費,讓會員能帶更多朋友來,認識這個社團。與此同時,又能讓他們享受到會員應有的特權。



當然,你會說那非會員可以叫會員幫忙買,但這根本就不重要。這種市場區隔僅僅是策略上的,並不是真想要去多賺那些非會員的錢。尤其甚者,可以請非會員參加免費活動時,留下自己的聯絡方式,日後便是潛在會員,有新活動也可找他們來參加。一點小犧牲換取長遠利益,我覺得是很值得的。



商業手法不對嗎?大家各取所需而已,為何一定要那麼執著於它是不是商業性呢?



還有就是,大部份的幹部都沒有考慮到一些活動的「有效期限」。在商學上,一樣新產品有四個階段:



1.Pioneer

2.Rising Star

3.Gold Cow

4.Dead Duck



同樣的,新的活動也有這麼樣的四個階段。一開始磕磕碰碰地在所難免,初期的Pioneer階段便是讓你探索與改進。到了第二階段,活動逐漸變得完善,知名度也打開了,有一些潛在的競爭者觀望。第三階段,活動辦得很成功,吸引了很多熱錢,競爭者見有利可圖便開始投入市場。最後一個階段,由於競爭過多,獲利空間被打壓,放棄這個活動,轉向研究新的活動。



像是現在的ice breaker,就可以看到有很多社團爭相仿傚,你可以罵他們抄襲,但無法改變這樣的事實。你唯一能做的,不是怨天尤人,而是去研究新的東西,要抄讓他們抄,大餅我們吃掉最初的幾口,剩下的渣留給你們。



有一天,當每年十一月出現七八個夜市時,社團就必須得要放棄「小淨夜市」,改去作其他活動,這些是無可避免的。圍棋有云:「菁華有竭終須棄」,生產力有限,只能追求高報酬的活動。



這不存在什麼社團求財的道德問題,一個活動如果賺得多,代表受歡迎,也就代表我們迎合了市場口味,滿足了會員需求。這有什麼不好的嗎?沒有錢又怎麼去發展社團呢?



再者,在風險管理上,以這次的新春活動為例,在這樣的時間和市場結構下競爭,我會覺得非常concern。那個時候會有很多團體辦相關的娛樂性活動,而且其中不乏免費的。主打的顧客群是誰?在那個時候有哪些團體有活動?要採用什麼樣的宣傳策略?



在我看來,這活動的風險很大,獲利空間極低,虧損可能也是很大的。再加上活動中所有的cost全都是fix cost,根本沒有recover的可能。在這種情況下,拖別的社團一起下水,擴大自己的可用資源並均攤開銷是很自然的策略。若是作得好,以後把對方一腳踢開單幹也不遲。



有些沒人去攻佔的領域,我們可以在評估後去投入,先作能賺的,累積好資本再說。若是明知道虧損風險大,本就應該要等自己實力夠雄厚時才去做。Be conservative and be practical,目標可以放得遠,但一定要穩健地腳踏實地慢慢來。



同時,如果一些活動的生命力較長,便可以考慮跟一些商家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固定地從他們手上獲取幫助。而與sponsor間的關係更是不能馬虎,也就是說,不能僅僅是我幫你們作廣告,但廣告效果自理。或許在商界是如此的,社團經營卻是另一回事,差別在於是誰主動要求廣告的。



今天是我們以替他們宣傳來拿錢,效果不好,他們會覺得是我們沒把事辦好,會把錯推到我們頭上。若是他們拿錢來找我們宣傳,我們在盡力之後效果不好,他們只會把錯放在自己頭上,因為是他們自己錯估了我們的能力。但要他們主動來找我們幫忙宣傳,那又談何容易呢?更不用說如今的贊助商多是靠公關自己的人脈來挖的。



所以說,我們所要做的,便是將雇主與雇員的關係轉換成平等交流的關係,不要讓他們礙在公關的人情上出錢,而是樂意跟我們作交換。事實上,社團也應該從收入中撥出一部份的款項,花在一些長期穩定的贊助商身上,逢年過節寄個卡片什麼的,把人脈培養好,讓它能夠隨歷任幹部轉移。



而一些較小的技巧比如說買便宜的東西,但是多買幾次,讓商家有這個社團的卡常出現的錯覺。或是栽贓嫁禍,找幾間共同的贊助商,用RC的卡去買,但退時用其他社團的卡(我知道這很卑鄙,但作得漂亮點也是神不知鬼不覺的,況且只是利用規則,又不犯法)。在跟其他社團合作時,儘量去搶那些跟商家交涉的工作,拿別人的錢來作自己的人情,何樂而不為?



甚至可以去跟贊助商要錢後,再全額拿那些錢去分次在他們的店裡消費。短期來看或許會想說是白費力氣,但長期來看,只要建立了穩定關係,那麼不論是在宣傳或是找管道,都是有利的。有些東西並不一定要見到現金才行,好處更不一定要用錢來算。



這也是利用收據從AMS的帳戶中把錢轉移出來的方法之一,沒道理讓他們去賺那些利息錢。要知道如果AMS手中有我們的$3,000,以一年3%的利率來看,三年就會變$3,278,現金當然應該要儘早弄到手才行。



我想,各個部門應該要去思考更多增強部門工作效率的策略,而不該僅僅是蕭規曹隨。作組長的工作要動的應該是腦袋,而不是動手,作總務或作秘書也是一樣。



總言之,該怎麼辦便怎麼辦去,反正這些事跟我沒關係,愛聽不聽請隨意。老了老了,從小狐狸變成老狐狸,學得越多,心機就越深,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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